具有新洲区常住户口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老人,可申报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护理免费服务:
1.60周岁及以上,失独或独生子女为一、二级残疾(语言听力障碍除外),生活困难的;
2.70周岁及以上,独居,本人为一、二级残疾(语言听力障碍除外),生活困难的;
3.80周岁及以上,独居或与其居住一起的子女为一、二级残疾,生活困难的;
4.90周岁及以上,生活困难的;
5.100周岁及以上。
以上服务对象不包含城市"三无"和农村"五保"等政府特困供养老人。
027-86917866 18062101332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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